1、交通事故处置程序是什么
1、依据《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汽车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别的,应当在检验、鉴别或者重新检验、鉴别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第四十七条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汽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受害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对没办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当事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2、交通事故如何处置赔偿
处置赔偿程序如下:
1、准时报案;
2、帮助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依据汽车保险合同条约、顾客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职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与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不是赔偿与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以上就是记者收拾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置程序的法律常识,期望可以帮到大伙。假如还有其他问题想要知道,欢迎来华律网咨询。